我的小说

我的写作可以分成三个阶段,小时候时兴写博客,父亲每周在网上写,母亲也写。那我怎么办,我就也写;高中时候囫囵吞枣看了许多书,伤春悲秋,似乎全世界都欠我的,愤而狂写。十八岁之后我就什么也没再写过,因为似乎我的使命除了学数学之外,还有一条是要写一部伟大的作品,为此我分析了我的作者品质问题,第一条就是生活经验不足,需要花几年时间体验生活。昨天听podcast里一个喜欢的文学教授讲现代作者的问题,就提了这一点。然而后来,我的生活是体验了,但是感官也变得迟钝了,还管他什么狗屁伟大作品。

小时候读鲁迅,小说杂文一通猛啃,之后写文字也些想带一点五四的句法,后来我读科塔萨尔和南美魔幻现实主义,寻找La Maga打游击战跟随阿尔特米奥克洛斯穿过森林遇到乱七八糟的火,我想写一部意识流,把它塞进尤利西斯的肠子里某个尚且不太满的角落。大学时候读耶稣之子和酸性文学,就又希望自己也能来上一管子,吐出些浓稠的文字来,你一只脚踩进去,就会被粘住。然而虽然宿舍对面的小子就在卖猛药,我一次也没感问他,因为会耽误我学习数学。后来我读了一大堆的莫迪亚诺,所有的小说都写成一个样,我也一本一本看下去,看完就去学校图书馆的楼顶,实验楼的地下室,各种不该去的地方转悠寻找过去的影子,美国哪儿有什么过去,更别提过去的影子。我学会写他那种一路下行的句子,每句都从记忆海马体里挤出来,绕着巴黎地图三圈,最后遁到时间摩擦的缝隙里去不见踪迹。最近读了王小波,我又成了贫嘴王二,反复观察我和世界荒谬的辩证统一关系。

但是王二说的一些话确确实实地戳到了我,王二说孩子确实会相信一些神奇,那时候不怕太阳晃眼,诸多情绪还没有离开身体,都附在身上像一把把小伞,人就像一个蒲公英,后来散落了一地。对我而言那神奇就是,总有一天,当我学了足够多的数学,我会写一本小说。这是我十六岁时候坚信的事情,我不知道我会写什么,我会用鲁迅还是鲁尔福的语气,但是我就是这么坚信的。这之后我去寻找生活,还顺便学了很多数学,到头来看了王二才明白,原来那本小说我十六岁就已经写好了,只不过它不在那里,也不在这里。神奇是一种感觉,不是实际存在的东西,寻不到,也读不到,但是实质上就在那里。反过来,我长大成人去寻找生活,也就直接被吞噬了。

对象经常会给我念我那时候写的怪文章,她认识我的时候我就是那么一个人,我起初觉得很羞耻,想找个地缝钻进去,后来慢慢也适应了,不光是适应,而且接受了这样一个自己,就是个矫情的人。昨天早上忽然想到,也许父亲当年在论坛上写儿时打猪草,在河里玩可以浮起来的塑料扑克,这些事情的时候,他也在写自己的伟大作品。我俩都是矫情的人。矫情这件事本身,是不足以支撑一部伟大的作品的。好在它有个不大不小的副作用,它让击打键盘这件事变得快乐。好在这快乐过了近十年,终于回到了我身上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