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跟对象一起做饭,根据戴广坦的视频做了俄罗斯奶油牛肉,配贝壳意大利面,烤了法式苹果派(第一次用酥皮!还挺成功的),尝了尝网购的一种介于Gruyère和Cheddar之间的芝士,就着喝了一杯fernet,真不错!平常老是做中餐,今天尝试的西餐也好吃
瑞典肉丸
今天做了(冻好的)瑞典肉丸,松饼和蛋羹。家里没有buttermilk了灵机一动用酸奶做的松饼,也很松软好吃,肉丸的肉汁酱是自己做的,beef stock加黄油面粉牛奶和大量第戎芥末酱和两勺酱油,很不错
《走出黑暗》- 莫迪亚诺
我怎么又在看莫迪亚诺,他这些小说我都快会写了!重复出现的人物我也快认全了,读着读着会有种,哦这个人是不是要攒钱离开巴黎了,哦这个地方是不是主人公逃学的学校……等等
可能因为他这种叙述方式对我而言就是比较对胃口的easy read,没有什么复杂的内容,就是从记忆展开联想。这个技巧我也看太多都学会了,描述一些模糊的人物移动轨迹和细节,之后站在现在的角度问一些难以捉摸的问题……这段就是例子
这本看完了。不打算再读他的小说了。我从他这里学会了一种语言,或者说一种组织记忆的港式:你可以按照一本地图,从一个点出发走下去,根据直觉转弯,边走边回忆叠加在这条街上的事情,就像博尔赫斯的记忆迷宫一样,你想起许多事情,但它们并不一定已经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完好。但你不管,你把它们写下来就好了。
这种写作的大问题在于形式吞噬了一切,只剩下无止境的跟踪、抄写门牌号、询问门房、打电话,就像一个龌龊的私家侦探,在追寻不属于自己的秘密,这些秘密有的有趣,比如关于战争和失去的部分,有的却颇为无聊,这本书就是无聊的一类,跟踪狂男主让我实在无法共情,他那些对过去短暂情愫的执着实在是令人恶心,虽然其实写的是逃不出自己的城市,但是拴住自己的链条总归也是有可区别的。这种写作另一个问题是莫迪亚诺只会写一个城市——巴黎
但是既然我一直在读,读了八九本,那说明也有我的问题。我的问题就是巴黎,很简单:虽然我对法国本身没什么太大兴趣,但是自打十年前读科塔萨尔的《跳房子》起,我就想去巴黎想得着迷。莫迪亚诺所有的小说都是在巴黎街头游荡的鬼,这令我神往。但是读多了,我也已经跟这个游鬼决裂开来,我明白了一件事情,不光是他笔下的主人公们的秘密,也是作者本人的秘密——被困在记忆里是有其个人原因的,世界不会去主动困你,你从一开始的一开始就选择了被困住。所以主人公们期待的变化永远不会到来,或者哪怕到来了也有长长的影子,就像作者本人循环往复地写同一个故事
《革命时期的爱情》 – 王小波
我挺喜欢王小波的一种写作手法,也不知道叫什么手法,我管它叫回马枪。他有时候写一件事,从中荡开就像脱缰野马一样写下去。段落告结,却杀回来点出漫天想象背后一条现实想法或者反思,就像吐出一条枪来。这篇小说里,但凡写起文革早起的批斗,总带着一种孩童梦里的狂欢节一样的诡异氛围,又总在一串嬉笑调侃之后杀回到人的问题上,饿了肚子,怕了批斗,失了尊严。
挺喜欢这个思考的,有种质朴的浪漫主义。厨子说六合彩一定有窍门,否则为什么自己坚信有窍门呢?
“我们家里的人说,小时候我除了爬炉壁,还干过不少其它傻事——比方说,爬树摔断了腿,玩弹弓打死了邻居的鸡,逃到西山躲了三天才回来等等。但是我一点都记不得。照我看,就算有这些事也没有什么。我觉得高炉里有一个奇妙的新世界,自有我的道理:假如那高炉里什么都没有的话,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?这样的想法丝毫也不能说是傻,只能说有点不成熟。”
“有关哲学,现在我是这样想的:它有好多问题,本体论的问题,认识论的问题,等等。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,只有一个问题最重要,就是世界上有没有所谓神奇的诀窍——买六合彩的诀窍,炼金丹的诀窍,离地飞行的诀窍和跑步进入人间天堂的诀窍。假如你说没有,那我怎么会相信它有呢?假如你说有,我怎么看不到呢?但是自从我爬过了那个炉筒子之后,就再也不信有什么诀窍。我和别人一样,得爱我恨的人,挣钱吃饭,成家立业,养家活口;总而言之,除非有奇迹发生,苦多乐少,而奇迹却总是不发生。我竭尽心力,没找到一丁点神奇。这个世界上只有负彩,没有正彩。我说我是个悲观论者,就是指这种想法而言。”
我的小说
我的写作可以分成三个阶段,小时候时兴写博客,父亲每周在网上写,母亲也写。那我怎么办,我就也写;高中时候囫囵吞枣看了许多书,伤春悲秋,似乎全世界都欠我的,愤而狂写。十八岁之后我就什么也没再写过,因为似乎我的使命除了学数学之外,还有一条是要写一部伟大的作品,为此我分析了我的作者品质问题,第一条就是生活经验不足,需要花几年时间体验生活。昨天听podcast里一个喜欢的文学教授讲现代作者的问题,就提了这一点。然而后来,我的生活是体验了,但是感官也变得迟钝了,还管他什么狗屁伟大作品。
小时候读鲁迅,小说杂文一通猛啃,之后写文字也些想带一点五四的句法,后来我读科塔萨尔和南美魔幻现实主义,寻找La Maga打游击战跟随阿尔特米奥克洛斯穿过森林遇到乱七八糟的火,我想写一部意识流,把它塞进尤利西斯的肠子里某个尚且不太满的角落。大学时候读耶稣之子和酸性文学,就又希望自己也能来上一管子,吐出些浓稠的文字来,你一只脚踩进去,就会被粘住。然而虽然宿舍对面的小子就在卖猛药,我一次也没感问他,因为会耽误我学习数学。后来我读了一大堆的莫迪亚诺,所有的小说都写成一个样,我也一本一本看下去,看完就去学校图书馆的楼顶,实验楼的地下室,各种不该去的地方转悠寻找过去的影子,美国哪儿有什么过去,更别提过去的影子。我学会写他那种一路下行的句子,每句都从记忆海马体里挤出来,绕着巴黎地图三圈,最后遁到时间摩擦的缝隙里去不见踪迹。最近读了王小波,我又成了贫嘴王二,反复观察我和世界荒谬的辩证统一关系。
但是王二说的一些话确确实实地戳到了我,王二说孩子确实会相信一些神奇,那时候不怕太阳晃眼,诸多情绪还没有离开身体,都附在身上像一把把小伞,人就像一个蒲公英,后来散落了一地。对我而言那神奇就是,总有一天,当我学了足够多的数学,我会写一本小说。这是我十六岁时候坚信的事情,我不知道我会写什么,我会用鲁迅还是鲁尔福的语气,但是我就是这么坚信的。这之后我去寻找生活,还顺便学了很多数学,到头来看了王二才明白,原来那本小说我十六岁就已经写好了,只不过它不在那里,也不在这里。神奇是一种感觉,不是实际存在的东西,寻不到,也读不到,但是实质上就在那里。反过来,我长大成人去寻找生活,也就直接被吞噬了。
对象经常会给我念我那时候写的怪文章,她认识我的时候我就是那么一个人,我起初觉得很羞耻,想找个地缝钻进去,后来慢慢也适应了,不光是适应,而且接受了这样一个自己,就是个矫情的人。昨天早上忽然想到,也许父亲当年在论坛上写儿时打猪草,在河里玩可以浮起来的塑料扑克,这些事情的时候,他也在写自己的伟大作品。我俩都是矫情的人。矫情这件事本身,是不足以支撑一部伟大的作品的。好在它有个不大不小的副作用,它让击打键盘这件事变得快乐。好在这快乐过了近十年,终于回到了我身上
消失的拉面店
朋友回原来的大学校园,说新开了一家我们很喜欢的拉面店的分号。我第一反应是,那肯定取代了一个旧餐厅,于是打开Google Map街景盯着门脸看了半晌想不起来原本是哪家,对这条街上的店铺印象原本清晰也随着时间渐渐模糊了。搜索了半天地址,才发现是一家关门许久的杂货店。不知道互联网上有什么地方记载着详细的店铺变迁,我反正没找到,似乎有些东西忘了也就消失了。
之前学信息理论时候就在想,生活中实际的信息流在时间的洗礼下,总归还是应该有一些损失的,否则我们的世界岂不是信息爆了炸?个人的记忆不必说,越远越糊涂,就连具体的物理位置的记载,超过几年也就几乎不见了。就算留了所有的网页报纸,竟也会失去如此多。
千面佛龛
原来住过的街区,街道正中间,一幢硕大的贝聿铭设计的长方形公寓把路劈开。每次走过的时候,看那些小小的窗户,想到我的同学和助教们都住在里面。某一年我参观了开封市的繁塔,回来突然意识到,这座公寓楼就像一座千面佛龛,每个人属于他们自己的格子里。这佛龛外面是个复杂的世界,图书馆火车站和黑帮火并的公园,还有奥巴马最喜欢的牛排店。救火车绕着下半圈路从夜里奔出去,救护车绕着上半圈路从湖里奔回来。再后来我在一门课里学“碑性”,原来墓也是碑山也是碑,当时我就明白这栋楼其实是H市gentrification的纪念碑,它代表了一个未能解决的问题,也无法由它解决的问题。属于黑人的街区拆散踏平,属于白人的街区紧张地缩起来,警察拉起黄黑色的线条分割,武装越来越厉害,手电筒找不到的地方,模糊地笼罩在湖水的雾气里。当人们在讨论该不该增加警察还是减少警察的时候,我们在千面佛龛里静止不动。有时候会从小小的窗子里听见枪声。
繁塔在开封市一片居民区中间,只是个小小的破旧院子,曾经的高塔在明朝被砍去了顶部,隐在市井里。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天上飞过了许多架运-8军用飞机,低飞得可以见到编号,我记忆里的佛塔就总伴随着轰鸣声,震耳欲聋,让人无法凝视观察佛像的区别。而贝聿铭的那做长方形的建筑,现在我明白,也是一座碑,一座塔,这似乎是一回事。北宋的开封人修塔的时候,H市的学校和地方官在筹划地区复兴计划“Project A”。按照贝聿铭的设计,街道一分为二,楼体也一分为二。南北楼分属两个不同的邮编,住在南楼的日子里,夜夜掠过救火车的嘶叫,惊醒时街灯穿过百叶窗射进来。若是这栋楼并不在道正中间把路劈开为二,也就不会有这般大的声音。但是如若不然,这碑就倒下来化为虚无。悟出这道理的那夜我路过南楼,看各家窗口或明或暗,在救火车的巨大响声里,千面佛龛四个字忽然浮现,嵌在我的脑子里。它和繁塔合二为一了。
牛排,南瓜汤
今天试了几种新做饭技术,挺神奇的。
牛排是从冷冻直接reverse sear做的(烤架上170F一个多小时,拿出来两面煎三分钟)。咖喱南瓜汤是高压锅做的(一杯水,0.5%重量是小苏打,整个南瓜直接在蒸架上高压13分钟)。土豆泥来自下厨房上号称是modernist cuisine上记载的做法(煮半个小时,用筛子碾碎,500g土豆加150g黄油和100g牛奶搅到混合)。煎肉剩下的油用来煎了胡萝卜,加黑椒汁之后deglaze了一下做汤汁,挺好吃的。
西餐multitask还挺忙的,各种食物温度需要保持,还得热奶化黄油用料理机打碎之类的,今天这顿一个半小时做出来还挺骄傲,尤其是牛肉,这块四块多钱的打折肉做得这么好吃,下次有动力买更贵的试试reverse sear了
【宾得老镜头】 Tele-Takumar 300mm F6.3
老镜头除了在eBay和相机店里卖,更有很多散落着意想不到的地方。欧美相机博客里常写“在yardsale买到了稀有老相机”的故事,我是没有遇到,但是这枚镜头确实是在二手家具店买到的。
起初只是在柜子里看到一个硕大的镜头,好奇之下看了看价签竟然只卖50刀,拿起来仔细看了看竟然还是M42螺口——与我拥有的许多老Takumar镜头相同,均可以转接在宾得K口上。于是欣然买下,回家才查到具体型号。之后拿着它去动物园拍了小熊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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